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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公布

来源:学大教育     时间:2018-01-19 10:08:33


七、专项成绩测试公示与备案

1、学校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名单,在“西华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备案。

2、公示备案无异议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西华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考协议书》,我校方可录取。

八、录取

(一)文化统一考试及录取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

2.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生源所在地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我校将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申请并提供相关名单,进行公示后,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核批准,办理录取手续。此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3.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生源所在地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按其规定的投档办法向我校提供档案,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志愿,给予录取。

4.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我校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综合考虑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5.拟录取考生的录取专业为我校非艺术类本科专业。

(二)文化课单独考试及录取

1.对体育测试成绩优异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之一称号的考生,经本人申请,我校将从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且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生源中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2.拟录取考生的确定原则:在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分项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

3.拟录取考生的录取专业为我校非艺术类本科专业。

九、附则

1.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相关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2.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按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进行监督。

3.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4.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和专业复测。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5、本简章由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17-2568301 (学校招生办)、0817-2568088(体育学院)

邮寄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师大路1号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409室。

邮政编码:637009。

【西华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公布

【西华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公布这篇内容学大教育网为大家带来过了,希望拥有奖项的运动员能够积极备考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这样才能轻松被大学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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